大洋新聞 時間: 2013-12-25來源: 信息時報 作者: 魏徽徽
  信息時報訊 (記者 魏徽徽 通訊員 馬偉鋒 馬英 劉譯蔓) 行政訴訟法修正案草案23日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這是23年來(自1989年通過後)“民告官”法律的首次大修,其中著力解決“立案難”等問題。
  昨日上午,廣州中院就近十年來民告官案件審理情況召開新聞發佈會,分管廣州中院行政庭十年之久的副院長餘明永表示廣州十年來幾乎沒有立案難問題的存在,並對近期社會關註度極高的海珠區女小販告城管公安案、城中村改造拆遷、外嫁女股份分紅等熱點問題進行了點評。
  談“立案難”
  “從全國範圍看的確存在”
  對於“民告官”法律首次大修要破解“立案難”,廣州中院副院長餘明永指出,在全國範圍來看,立案難確實是存在的問題,且是一個比較嚴重的問題,很多地方肯定存在行政干預,使得法院應該立案的沒有立,所以最高院也三令五申,要求各級法院要打破行政案件受理的桎梏。
  “但對廣州來說,這十年幾乎沒有這樣的問題,也沒有人為的收案門檻。”餘明永指出,廣州法院一直嚴格按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立案。他回憶2004年剛到廣州中院分管行政庭,當時就有一個告省政府的案件,“省政府法制辦就來電找我,說怎麼告省長的案子都敢立?”
  餘明永當時態度非常堅決,說“行政訴訟法明確規定的,省政府作為被告,由省政府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既然省政府在廣州,廣州就要受理了,除非把省政府搬到佛山或者其他市去,我們就不立案了。”
  該院行政審判庭庭長肖志雄也表示,十多年來,他沒感到廣州審理行政案件有什麼壓力。23年來法律沒修改,但受案範圍在實踐中已經擴大了,現在審理老百姓知情權、信息公開、勞動者就業權和勞動權、學生受教育權等都納入了司法審查,這些都是法律沒有規定的,說明法律已經嚴重滯後。
  餘明永和肖志雄都認為,行政訴訟的發展趨勢將是限制越來越少,受案範圍會更大,糾紛解決方式也會更多,“這對老百姓來說是好事,對公權力的納入和限制起到很大的作用。”
  談信息公開
  “公開與否,要保障社會穩定”
  在面臨城市改造、建設等政府行為時,為維護自身權益,大多市民會同時大量申請相關政府信息公開,將政府信息公開成公民維權“敲門磚”。2012年廣州中院審理的26件政府信息公開類案件中,18件都是申請人不服房屋征收行為,要求公開征收依據的批准文件、批覆、公告等信息,以期發現征收過程中行政機關的過失。
  餘明永表示,最近申請信息公開的案子不少,但是法院支持的並不多。主要原因是國家有關保密的規定、範圍不明確,行政機關心理也不適應,哪些能公開沒有譜。而對於法院,餘明永說,“我們還缺失司法解釋,我們心裡也沒有底,也是需要相應的最高級的文件”,法院對於哪些應該公開也不好把握。
  肖志雄則表示,今年申請信息公開案數量肯定高於去年。信息公開案件廣州比上海等地少,但現在的信息公開案件,有大部分比例是專業人士包括律師提出的,不是要干與生產、生活、科研有關的事,而是在算歷史老賬。比如現在很多律師申請社會撫養費的公開,他說,“別說我們現在沒有地方公開,要真正公開,過去的社會撫養費就是一筆糊塗賬,沒辦法公開,也公開不了。”
  肖志雄指出,美國從有限公開到無限公開走了30年,我國才剛剛起步。法院審理時,不僅面臨法律問題,還面臨價值取向問題,要維護社會穩定和社會秩序。“不能因為一個案件造成我們全社會混亂,這與我們司法的任務是背道而馳的。”肖志雄如是說。
  談海珠女小販案
  城管很理性,公安應更人性化
  引起社會廣泛關註的女小販狀告海珠城管和公安案,廣州中院終審改判支持了部分訴求,肖志雄進行了點評。他指出,法院審判要權衡公安、城管的執法權和公民人身權利,對公權力進行約束,對合法權益進行保護。近年來全國各地媒體都有報道城管暴力執法的問題,他認為城管確實存在問題,但要理性看待,畢竟執法環境也非常艱難。
  肖志雄指出,城管要執法的類目很多,包括其他機關委托執法的共有300多項,壓力很大。但“城管隊伍的專業素質遠遠趕不上我們對城市管理的要求”,而城管面對弱勢群體,弱勢群體處於生存的邊緣,城管更要人性執法。
  肖志雄表示,對粗暴執法,法院一定要指正或判敗訴;而對理性執法行為,還是要堅決的支持,不能因為社會上對城管的意見大了,就認為城管一概就是黑的,粗暴的。“海珠城管的執法已經是非常理性的了,我們認為,如果這樣的執法我們都不支持的話,那麼我們城管是沒辦法執法的。”
  而對於海珠公安,肖志雄表示公安對抗城管執法的母親的行為採取強制措施,法院是支持公安的。“因為我們覺得公權力必須有權威,在公正行使公權力的前提下,公權力是必須保護的,國家沒有公權力社會就亂套了,就沒有秩序了。”
  但是,對老百姓的合法權益也是必須支持的,對女小販兩歲不到的女兒,應該採取其他人性化的看護措施。肖志雄說,“這個案件審判委員會一致通過要求公安賠償精神撫慰金,這不是賠償多少的問題,而是體現對一個生命自由的尊重。”
  談涉城中村改造案件
  “法院能開大庭都開大庭”
  記者獲悉,2012年以來,廣州法院審理涉及城中村改造、群體性的行政訴訟案件數量急劇增長。餘明永表示,這類案件衝突尖銳,反映的社會問題非常深刻,甚至已經超過法院能夠解決的範疇。包括還在審理的冼村案,以及東漖村、獵德村、楊箕村等改造引發的案件。
  法院既考慮維護社會穩定,也要切實保障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怎麼平衡各方面的關係,確實難度比較大。餘明永說,“反正能夠開大庭的我們都開大庭,行政庭是使用中院第一大法庭最多的,甚至比刑庭審理團夥案使用得還多,我們都儘量保證公開審理,讓更多村民旁聽庭審。”
    (原標題:市民告省長,廣州照樣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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