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先生想把自己的養老保險從外地轉移到深圳,轉保手續等了一年半還沒辦下來,在7月的民心橋節目中,他打電話給節目組表達了自己的焦灼:“轉社保為什麼要這麼久?會不會影響我以後的社保待遇?”而在“民心橋”節目的公眾微信賬號里,對深圳轉保時間過長的疑惑也有上百條。
  轉保到深圳為什麼這麼慢?6日,記者跟隨深圳市社保局相關負責人探訪位於福田區八卦二路的社保關係轉移科。來自全國各地的轉保信件在這裡堆成小山,“每天都要面對一捆一捆的信,據工作人員介紹,他們平均每天要收到六七百封申請將社保轉出深圳的信件,以及兩三百封將社保轉入深圳的申請信。而拖慢速度的原因是社保轉出地提供的數據不符合國家標準,同時,許多轉保業務還停留在‘手工時代’”。
  ●南方日報記者 劉昊
  轉保之困??
  手工錄入逐封核對 格式混亂賬單難辨
  “深圳參保人數、參保率和參保的流動量在全國都是非常大的”,市社保局直屬分局負責人透露,2010年1月1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正式施行以來,深圳共為65萬人次辦理了養老保險的轉移。這一數據超過內地一些省份近4年來的辦理總量,也占了廣東省內轉保和跨省轉保總人次的逾七成,而在市社保局的信訪投訴中,有約七成是因為轉保時長。
  據瞭解,在上述65萬份轉保申請中,有49萬份系轉出深圳,其餘16萬份系轉入深圳。目前轉出深圳的申請辦理過程比較順暢,大都已經辦妥,而轉入深圳的申請還積壓了2萬多份。市社保局直屬分局工作人員坦言,“外地養老保險轉入深圳這部分業務,處理起來壓力非常大”。
  “社保轉移業務本身比較複雜,國家政策也在不斷變動”,工作人員向記者展示了養老保險轉移流程:在原參保地打印《參保繳費憑證》之後,新就業地的社保機構需要給參保人做參保登記、受理轉入申請並且向原參保地發《聯繫函》,原參保地收到信件後把參保關係轉出,需要再向新就業地發送《信息表》,流程至此還不算完結,個中數據核對也非常繁雜。
  市社保局新聞發言人黃險峰介紹,在國家發佈統一政策之前,全國各地的養老保險系統都在各自的屬地獨立運行,在繳費方式和待遇計算等方面也各有各的政策。一張《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信息表》寄到深圳,經辦人員常遇到的問題是:歷史繳費信息記錄不全、個人賬戶金額轉移不足、填寫格式不符合國家規定、一張表上轉了多個人的錢等等。
  目前,在市社保局積壓的2萬多宗轉保業務皆因為轉出地提供的記錄不夠清晰,或是銀行賬單難辨主人。“遇到這樣的問題,需要跟社保轉出地反覆溝通,派工作人員拿著賬單去銀行一張張問,一天做不出一份表”,一位工作人員無奈地表示,有時候甚至需要出動局長親自到各地社保機構去協調。
  在電子政務日漸普及的今天,國內轉保業務卻還沒有完成“無紙化”。市社保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儘管國家層面的跨省轉移平臺系統在2010年就已經建好,但各地要跟它對接,還需要對自己的業務系統和流程完成改造。而廣東省內的轉保平臺今年才建設完畢。
  轉保停留在“手工時代”,上述工作人員坦言“很要命”,“用有限的幾個人輸入和核對幾萬份數據”。據介紹,目前深圳市社保局社保關係轉移科僅有19位工作人員。
  提速之策??
  擺脫手寫完成“無紙化” 建議年輕人暫緩辦理
  “我們目前的‘慢’,其實是想對參保人負責,把數據銜接的工作做好”,關係轉移科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儘管國家政策規定可以轉保,但轉出地和轉入地之間的數據必須要完整銜接,“如果囫圇吞棗,到參保人退休的時候,就會發現待遇根本算不清楚”。
  市社保局直屬分局局長李東介紹,要提高轉保效率,除了通過內部挖潛和與外地社保機構加強協調之外,另一條必經之路是建好與廣東省轉保系統、人社局轉保系統相對接的信息平臺。“各地都在推進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平臺的建設,現在深圳已經基本具備大規模轉保的平臺”,他說。
  為何擁有信息技術優勢的深圳,對接國家轉保平臺的進程反而不是最快的,反而受困於手工信件?對此,黃險峰解釋,一方面是國家的養老保險政策一直在不斷調整,而各地的政策也隨之調整;另一方面,深圳的社保系統從1992年就開始運行,技術在當時屬國內最先進,且順利運行至今,“但是現在這種先發優勢變成了劣勢”,他說。目前,市社保局正在向市委市政府申請立項,計劃對社保系統進行重構,“希望能夠順利立項,提高我們的效率”。
  黃險峰透露,為了保證退休人員和臨近退休人員的利益,市社保局專門為他們開通了綠色通道,讓他們儘快把社保轉入深圳。據他介紹,國家政策要求參保記錄被永久保存,因此不會換了城市繳費記錄就沒有了。他亦提醒參保人,應儘量要求原轉出地通過人社部和廣東省的轉保系統進行轉保,另一方面,“如果沒有臨近退休,或者沒有確定退休地點,可以不用擠這趟轉保的‘春運’,相信越往後轉保會越方便”。
  延伸閱讀??
  “若規則不清晰,則轉保無意義”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來得有些匆忙。記者瞭解到,這一政策的出台時間是2009年12月28日,它在4天后的2010年元旦節開始施行,宣告了養老保險異地轉移的可行性。然而,具體的操作細則卻是隨後幾年陸續補充的。
  在國家出台統一政策前,全國各地的養老政策和信息系統各自運行,當時各自為政的狀況也體現在深圳社保部門接到的轉保單上。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一些地區的養老保險規定參保人可以階段性補繳費用,但國家政策要求養老保險必須按月繳納,在一些異地參保人提供的轉保表格裡,逐月繳納的數據缺失,導致轉保無法繼續。而在表格填寫的具體操作上,各地社保機構的標準也不統一。
  “如果規則不清晰,那麼轉保就沒有意義”,黃險峰直言,目前,國家只對養老保險關係的轉移出台了清晰的規則,但也僅限於企業員工,對事業單位人員跟企業人員之間轉移接續的規則卻缺乏實施細則。另一方面,儘管國家規定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可以異地轉移,但同樣缺乏具體細則。  (原標題:社保轉入轉出奇慢 賬單函件靠寫靠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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